close
: 推 splh:推這篇,對一直跟男友連絡的前女友,這樣算很客
: → splh:氣了.多少人是直接不准他們連絡的.己所不欲,
: → splh:勿施於人.不是自己當了前女友就可以都沒事的
: → splh:就算是耍心機,讓前女友和男友當永遠的朋友,又
: → splh:如何,難道大吵大鬧不准聯絡才叫"真性情"嗎
: → splh:跟前任要繼續連絡就要想到現任女友可能會有敵
: → splh:意了.人家對你客氣就算很大方了.

我完全同意splh大的話,因為我就是現任,
而且,我對前女友非常敏感,
因為她剛和我男友分手時還一直說要做可以"互虧"和"擁抱"
的朋友...@@
什麼跟什麼啊?她是完全沒想到現任感受的人...
而且,還一直表現出很深愛我男友的樣子...
對於這樣的前女友,我真的超氣啊...
所以我覺得,既然身為前女友,真的就要認分,
不要太over了...
即便自己覺得和前男友真的沒什麼,但也不要有太逾舉的舉動,
因為很少有現任,對"前女友"三個字不感冒的...





=================================

該慶幸我們沒有聯絡了
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
不讓她嘗到跟我一樣的痛苦

請好好對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azysil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