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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前的我  
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去女巫店
那就像是一種另類的朝聖活動一樣
聽著深夜廣播DJ用著萬花筒般的語言魔力
說著今天去了女巫店聽了誰的小型演唱會
讓我想要對這個  
在深夜中  在我小小的腦袋中  炫麗耀眼的地方  一窺究竟

18歲的我   
去了許許多多的live house  聽了許多的live show
也去了我一直嚮往的女巫店


那天
我點了千層麵和伯爵愛喝的奶茶
跟Grennly一起在女巫店享用晚餐
一起買了票
一起在晚餐後
一起在店外等候

當店員核對我的身份證時
我很開心  很開心
因為我已經18歲了
可以自由進去我心目中的聖地
當然  
我有模有樣的   學起心中以為的大人  在門口處拿起了一瓶海尼根


18歲過後的我
去了現在已經消失的野台
在許許多多的live show中  流下許許多多的感動
那是唯一可以嚷我感受到自己還活著的事實


慢慢的我也發現到
我喜歡的世界也快要消失 快要崩解
live house立法而能合法化  這項推動真的很辛苦
我們在野台  人人手上帶著希望自然喜歡的地下音樂能有演出的空間  能有演出的機會  的手環
一切就是希望能夠通過立法


Greenly曾對我說  他不覺得我反骨
我喜歡聽人们口中的地下樂團 非主流音樂  
如果這是對我來說 能讓自己找到生命中的感動  
那我就應當如此的順從自己

7年後
女巫店要暫時營業

真的有很多很多的感觸
在女巫店中所孕育出的音樂
在我短短不到25年的人生當中就佔了一半以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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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zysil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